财产分割
已回复2008/9/27 20:26:13
男女双方于2007年12月25日登记领结婚证。
男方父亲于2007年7月19日 汇款5万给男方,指定用于装修;07年5月左右,男方母亲与女方母亲来苏,男方母亲给1万于男方,口头说明用于买家具家电。
女方母亲于2007年11月29日向男方农行卡上汇款6万元。后婚姻存在期间共同财产现仅为1万不到,问 应如何分割
先生(女士):
您好!
对于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由法院调解或判决。
情况不够详细,不好分析,建议你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为宜。
我们的联系方式是67531198。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9/28 11: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