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谢谢!
已回复2008/9/12 16:23:02
您好,我是一个18岁的女孩,我父母现在感情出了状况,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您!
我妈妈在去年患了慢性肾功能衰竭,我爸爸照顾了她到现在,他开始觉得厌烦了,他开始找碴跟我妈吵架,彻夜不归,要是他们离婚的话,我妈妈可以得到赔偿吗?如果可以的话,大概是多少呢!?
女士:
你好!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没有这些情形,就无法得到赔偿。
但是婚姻法也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如果离婚,你父亲可以给你母亲一定的补偿。具体标准就看你父亲的收入状况了。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建议你到我们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9/16 14:5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