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已回复2008/9/9 19:24:57
我先生找了一个情人有五年了,最近他差不多都在他的情人家睡,偶尔回来一二天。我先生这种行为是否可以构成重婚罪。另外我和我先生有二个儿子,如果我和我先生离婚是否可以要求把我们双方的财产分成四份,由我的二个儿子和我们夫妻每人各一份。
女士:
你好!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经验,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另一方面,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也构成重婚。这两者都构成重婚。
如果仅是同居而没有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那么也构不成重婚罪。
至于财产分割问题,你们夫妻可以协商,协商不成,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建议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为宜。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9/9 19:3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