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我该怎么办?
已回复2008/8/20 15:35:28
你好,我们4月份办的结婚手续,现在男方起诉离婚,财产全是他自己的,他起诉的原因是结婚前他给我父母买了一套房子(在效区,价值4万块)现在他要求起诉要回买房的钱,请问:他能胜诉吗?急切需要答复,谢谢!
女士:
你好!
你丈夫给你父母买房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根据我国《合同法》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60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故如果房屋虽签订了赠与合同,但因未办登记,那么产权并未转移,他可以撤销。如果产权已经转移,他将很难撤销。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建议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为宜。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8/22 13:5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