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款、离婚的几个问题?
已回复2008/8/18 10:34:03
一家四口人,要拆迁了,是农村的。大女因读书户口转为了“非农业户口”(但是户口还是在村内,单独户口),小女、父母都是农业户口(父亲是街道办事处干部,是户主;小女已经成年),90年中期因修村公路,经村里协商,把他家的土地补给了被占村民(因他家从90年初就没种土地了,所以当时就没有计较,好像还有个协议)。母亲是家庭妇女、还有病动过手术、年轻时还结扎过,40-52岁就没有上班了,因为母亲长期受到冷暴力(父亲对她不理不睬,并且不愿意过夫妻生活),在08年初就出外打工,但是基本上还是2个月回去一趟。
现有几个问题要请教各位:
1.大女能得到拆迁费吗?由谁领(父亲还是自己)?父母、妹妹的拆迁费由谁领,需要那些手续?
2.拆迁费和其他村民是不是一样的(比如说青苗费、土地费等等)?
3.父亲是街道办事处干部,能得全额拆迁费吗(跟母亲和小女一样)?
4.如果父母离婚,拆迁费应该怎样分?小女能不能把自己那份拿到?
5.起诉父亲有外遇,需要哪些证据,有哪些证据是有效的?子女可不可以为母亲作证并且能被法院认可?父亲能不能说这是两地分居?最近大女回去,发现父亲的手机内有发给那个女人的短信,并且很露骨,如果取到了这个短信,能不能当证据?还有无过错方能不能得到大部分财产(包括父亲的拆迁费)、以及赡养费?
请不吝相告!
先生(女士):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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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8/19 11:5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