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问题
已回复2008/7/28 0:40:07
我离婚了,但孩子归男方,我再婚,男方也是离过的,但他的孩子归女方,我们可以再有小孩吗 ?
女士:
你好!
再生育问题,要看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具体规定,在重庆地区,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个子女或者丧偶再婚前一方依法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再生育。根据你们的情况,如果你们在重庆,那么是不能再生育的。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建议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为宜。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7/28 10:4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