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
已回复2008/6/5 14:20:37
律师您好:
我和我男朋友共同买了一个房子,房子用的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但在支付首期的时候,首期款基本是由我家里出的,他家只出了一少部分,我们现在是共同还贷,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们分手,那么我们房子的归属问题应怎么解决?如果我想拿会房子我应该出具什么证明?
女士:
你好!
对于婚前所买的房产,如果要分割,法院一般会判给一方,由获得房产的一方支付另一方一定的折价款。如果你出的首付款比较多,那么法院判给你的可能性更大,但是你要支付对方所付的那部分购房款及还贷部分的一半。你要向法院出示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按揭贷款的付款凭证。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建议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为宜。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6/6 12: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