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来宝宝抚养权的协议书
已回复2008/5/16 13:23:05
森达律师您好:
我和老公春节前刚结婚(但我们在一起已经6年多了),前两天因老公短信中和别的女孩有暧昧关系,他向我解释了,但我总觉得非常不踏实,现因年龄所迫,我准备要宝宝,又怕生完宝宝后,一旦离婚怕得不到宝宝的抚养权,所以我现在想和老公签一协议书,协议内容如下,你看这样写行吗?起法律作用吗?哪写得不对该怎么写?非常感谢您
协议书
甲方:xx ,男,身份证号:
乙方:xx, 女,身份证号:
甲、 乙双方于2008年1月28日结婚,现经双方充分考虑,协商,就将来子女抚养权问题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无论哪一方一旦提出离婚,子女抚养归属权为 乙方抚养。
二、离婚后甲方每月向 乙方支付子女抚养费1000元(含生活费、教育费),一直支付到子女大学毕业为止;付费方式以每年3、5、7、9、11、1月的5号以现金支付。(男方可探望子女,如接走最多不能超过5天,并提前2天向 乙方告知)。
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女士:
你好!
只要是你们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孩子的利益,可以这样写。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建议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5/16 15: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