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已回复2008/5/12 11:02:53
律师你好:
我弟弟年前经人介绍后于前两个月结婚,可结婚一两个月以来他妻子总是说不喜欢他,喜欢原来的男朋友,总是挑我弟弟一大堆毛病,而且一直拒绝过夫妻生活,前几天女孩说要回老家,现在都回老家了,可一回老家女孩就躲藏起来了,不和我弟弟联系,而且也否认原来说过的那些话,女方家长一直都不同意离婚,说让我弟弟等两三年,等女孩回心转意后再好好过日子(不知是否真心),现在我弟弟很伤心,不打算这样等下去了,该怎么办?如果离婚了原来给女方的5万块彩礼钱能退吗?(都是通过媒人给的),如果我弟弟提出离婚,效果会一样吗?如果她这样一直不见面,我们该怎么办?
急待回复!谢谢!
先生(女士):
你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冲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你弟与女方虽然办了婚礼,但没有去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那么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不成立;如果办了结婚登记,那么就属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况。当然,无论那种情况都不影响你家要求其返还5万多元的彩礼。
你家想讨回彩礼的要求是正当的,但能不能讨回来,则要看你是否有确凿的证据。如果你不能拿出给予对方这些钱财的有效证据,恐怕你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如果你 还有什么问题,请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为宜。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5/13 11: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