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已回复2008/5/10 18:05:53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和我老公从相识到结婚已经有18年了.我们都是二婚,婚后生一女儿现在14岁.我老公现在患有轻微的冠心病.一真在家休息.我们分居已有2年多了,我经营一个小广告公司才起步.在2003年时我们购有一套按揭房.现在我每月给他生活费600元还要给他买药的钱.家里一切费用.我包括女儿学费房子按揭等等..都是我一人承担.他多次提出要和我协商离婚.还要和我分公司,因为我们是4人合伙经营的.他还要和我分房子.因为我们是按揭房当时是以我的名义办的接揭是7成28年.现在才还了5年.请问律师象我们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分呢?还有就是公司的股份他能分吗?分的话能分多少呢?我心里特别的不平.当初到他家的时候他女儿才8岁还有二老.一直把他女儿拱到大学毕业.二老也送终了.全是我一人.现在我们发展到动手的地步了.他动不动就找我要钱.不给就抢我包或手机.因为我知道他手里有钱.所以我有困难就不能满足他.而且他在炒股票.就是不能动他的钱.这些年家里的开销他一分钱没有出.现在他不承认在炒股了.我该怎么办呢?请您在百忙中尽快回复我好吗?急切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女士:
您好!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你们之间就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及婚前财产有特殊约定的,按照你们的约定分割财产,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的,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十八条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方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你所开办的公司不知道是以你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投资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用于婚后共同生活,你所买的按揭房也不知道是用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所买,也不好确定。你们的公司的股份的分割也会牵涉到其他合伙人的利益。你所给出的信息不是很充足,不好给出意见与建议,敬请谅解。
不过,一般来说,一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家庭贡献较大的,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予以适当照顾。
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请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为宜。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5/11 11: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