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婚外生子
已回复2008/5/7 13:16:31
我的弟弟在外与一位女的现在有了一个孩子(身孕6月了),现在最关键的这两个都是未离婚,我弟弟不想和原配离婚,那个女的坚决不处理孩子直到现在,常常以各种方式威胁,请问我弟弟的法律责任有多大。
有几个问题如下:
1、他们双方算不算重婚?
2、如果弟弟坚决不和这个女的结婚应该如何处理?他们双方各自有哪些的责任,对于女方的威胁如何处理?
3、女方的男人有见习精神病,是否可以离婚?
先生(女士):
你好!
1、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主要指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如果没有这两种情况,不会因为双方有了私生子就认定为重婚。
2、婚姻法的原则之一是婚姻自由,不能被强迫,你弟弟也不能强迫女方流产,如果孩子生下来,双方对孩子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如果女方的威胁不是很严重,可以不予理会。如果威胁非常严重,可以看情形采取适当应对方法。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建议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为宜。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5/7 14:5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