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财产分割及够房债务!
已回复2008/1/11 14:22:52
我离婚与1月9日上庭财产分割。
1。我的流动财产21000元全部由女方婚前取走,其中有16430元已经转移。我能提供所以证据。
2。我在婚钱够买商品房。到现在没拿到房产证。在婚前支付首期35000元,合同上是我自己的名字,也是婚前合同。婚后又交了68980元。其中有6万借款。可是是向家人借的。有我个人的借条,没女方签名。但是我们2人结婚2年收入仅4万多,我可以提供间接证据证明是借款。上庭时女方不承认借钱,说不知道有这个事。我也有人证明着68980元是女方跟我一起去交的。结果法官不认可我的证据。案子还没有判下。
3。请问转移财产可以判什么罪?
4。当时上庭前法官把我私下叫去,跟我说房产不是我的是共同的。到底是什么原因。
5.财产该如何分配。
你的情况建议向律师当面咨询为宜.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1/14 9:3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