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已回复2007/10/7 16:20:54
尊敬的律师:
你好!
夫妻离婚前在银行贷的国家无息贷款,由夫妻两人共同签字,但是贷款担保是另外两个亲戚的工资存折,夫妻一方在离婚时要求另一方必须把未到还款期限的无息贷款还了,否则他不签字离婚。请问:贷款担保人同意担保至银行的还款期限,丈夫这样无理要求马上还贷款,我该怎么办?我在法庭上与丈夫签定有效协议,并向法庭承诺,还贷款由我到期一人还,因为我的贷款现在还没到还款日期(2008年12月到期),并且我现在还抽不出那么多的钱还贷款。法院判决离婚,法院会同意我继续贷款至还款日期的要求吗?
你好,离婚跟银行的借贷关系是两个法律关系,在离婚过程中如何分配你们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但不会要求提前还贷的.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7/10/9 14:4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