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結婚,但我不曉得如何辦理相關程序
已回复2006/8/24 15:47:31
我是一位台灣人,我和我女朋友交往1年多了,她是武漢人,現在我們想結婚了,但是我不知道該準備哪些資料,而且我也不清該跑哪些單位辦理相關事情,我應該在台灣先辦理相關文件才能到大陸辦理結婚程序嗎?還是我應該在大陸辦理相關資料?
申请结婚登记的台湾居民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离过婚的,应当提交离婚证件。离婚证件系台湾离婚协议书的,应当经台湾公证机关公证;无法提交离婚协议书的,应当提交公证的台湾地区报纸刊登的当事人离婚的声明书或公告,未经公证的影印件不具有法律效力;
丧偶的,应当提交配偶死亡证明。死亡证明系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出具的,应当经台湾公证机关公证。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6/8/25 11:03:45